代码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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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风格指南

引用自clean-code-jsarrow-up-right

介绍

作者arrow-up-right根据 Robert C. Martin 《代码整洁之道》arrow-up-right总结了适用于 JavaScript 的软件工程原则《Clean Code JavaScript》arrow-up-right

本文是对其的翻译。

不必严格遵守本文的所有原则,有时少遵守一些效果可能会更好,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这是根据《代码整洁之道》作者多年经验整理的代码优化建议,但也仅仅只是一份建议。

软件工程已经发展了 50 多年,至今仍在不断前进。现在,把这些原则当作试金石,尝试将他们作为团队代码质量考核的标准之一吧。

最后你需要知道的是,这些东西不会让你立刻变成一个优秀的工程师,长期奉行他们也并不意味着你能够高枕无忧不再犯错。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需要时常和同行们进行代码评审,不断优化自己的代码。不要惧怕改善代码质量所需付出的努力,加油。

变量

命名的一些建议

基本的命名法则

  • 不要定义一些与系统名称相冲突的变量名,比如定义数据库的 order 字段会报错。

  • 不要定义太长的变量名,比如 XYZControllerForEfficientHandingOfStrings 和 XYZControllerForEfficientStorageOfStrings 区分起来的麻烦

  • 类名一般是名词,方法名一般是动词

  • 避免留下掩盖代码本意的错误线索,避免使用与本意相悖的词。

  • 尽量见名知意

做有意义的区分

废话是一种没意义的区分,假设你有一个 Product 类,如果还有一个 ProductData 和 ProductInfo 类,它们的名称虽然有区别,但是意思却无区别,info 和 data 就像 a,an 和 the 一样,是意义含混的 废话。

如果缺少明确约定,变量 moneyAmount 就与 money 没区别,cusomerInfo 与 customer 没区别,accountData 与 account 没区别,theMessage 与 message 没区别,要区分名称,就要以读者能鉴别不同之处的地方区分。

每个概念对应一个词

比如 fetch,get,retrieve 代表的都是获得的意思,但是如果在表达获得的时候三者混着使用,在当前文件的获得使用的是 get,下个文件获得使用的是 fetch,这样就容易造成混淆。

假设其余人看到你的程序,若同一个概念你使用的是同一个词,那么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一种帮助。

避免思维映射

不要让读你代码的人把你所命名的变量在头脑中转换为另外一种概念。

单字母变量就是个问题,在作用域小,也没有名称冲突时,循环计数器,自然有可能被命名为 i,j,k,这是因为传统上惯用单字母名称做循环计数器。 然而在多数情况下,单字母名称不是个好的选择,读的人必须要把它在脑中转换为真实的概念。

在你使用单字母做为变量的时候,在搜索这个名称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 太多单词都会包含你所定义变量名的字母。 普通聪明程序员和专业程序员的区别在于,专业程序员了解到,明确才是王道

语境

添加有意义的语境,不要添加没有意义的语境。

设想你有名为 firstName、lasiName、street、houseNu 田 ber、city·state 和 zipcode 的变量。当它们在一块儿的时候,很明确是构成了一个地址。不过,如果只是在某个方法中看见孤零零一个 state 变量昵?你会理所当然推断那是某个地址的一部分吗? 可以添加前缀 addrFirstName、addrLastName、addrstate 等,以此提供语境。至少,读者会明白这些变量是某个更大结构的一部分。当然,更好的方案是创建名为 Address 的类。这样,即便是编译器也会知道这些变量隶属某个更大的概念了。

所谓不要添加无意义的语境,当你的名字也许短小,但是足够清楚的表达你想表达的意思的时候,就无需添加额外的语境。

Address 是个好名称,不过若与 Mac 地址,端口地址,Web 地址区别,可以考虑使用 PostalAdress,MAC,URI 来区别,因为大家虽代表的是地址,但意思上还是有区别的。

其他建议

  • 必须避免留下掩藏代码本意的错误线索

  • 提防使用不同之处较小的名称

  • 以同样的方式拼写出同样的概念,而不是前后不一致

  • 避免阅读上的混淆,如0O1I

  • 如果名称相异,那么意义也应不一样。

  • 尽量不以数字系列命名,如下:a1

  • 废话都是冗余。如在表名中加入 tablenameString 为什么不用 nameCustomerObject 为什么不用 Customer

  • 一个可以读的名字,能使人的记忆和交流更方便。

  • 尽量不要用单字母和数字作为名字,很难被搜索。

  • 单字母可以用于局部变量。换而言之,名字的长短最好与它作用范围的大小成正比。

  • 如果变量在代码的多处被使用,应该取一个好搜索的名字。

  • 应当把类和函数做的足够小,从而不必使用成员变量的前缀, 如 addressNameuserName 可以分成两个类/函数

  • 接口的实现不必要非要在名称前加I,如抽象工厂类的名称前可以不加I,因为它很明确就是一个工厂,它需要被实现,ShapeFactory要比IShapeFactory好。

  • 避免让读者将你代码中的名字,映射到另外一个名字上。

  • 类名应是名词或名词短语,而不是个动词。

  • 方法名应该是个动词。

  • 对属性访问器、修改器和断言,应该加上 getsetis 前缀。

  • 给每个抽象概念选一个词,并一以贯之。如果 controller , manager, driver 同时出现在一个代码中,肯定会让人崩溃。

  • 使用程序员领域的名称,因为只有程序员才会看你的代码。

  • 如果不能使用技术领域的名称,就要采用所涉问题领域的名称。至少程序员可以问产品经理。

  • 需要用良好命名的类、函数或者名称空间,来为读者提供语境。如果没有,就只能加前缀了。

反例:

正例:

  • 只要短名清晰,就不要用长名。如对于 Address 来说,它就是一个好的类名,然而 accountAddress 和 customerAddress 更像是一个实例名。另外如果需要与 MAC 地址,端口地址或者 URL 地址表示区别,那就使用 PostalAddress,MAC,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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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意义,可读性好的变量名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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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S6 的 const 定义常量

反例中使用"var"定义的"常量"是可变的。

在声明一个常量时,该常量在整个程序中都应该是不可变的。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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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功能类似的变量名采用统一的命名风格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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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易于检索名称

我们需要阅读的代码远比自己写的要多,使代码拥有良好的可读性且易于检索非常重要。阅读变量名晦涩难懂的代码对读者来说是一种相当糟糕的体验。 让你的变量名易于检索。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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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变量(即有意义的变量名)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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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绕太多的弯子

显式优于隐式。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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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的描述

当类/对象名已经有意义时,对其变量进行命名不需要再次重复。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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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无意义的条件判断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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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

函数参数 (理想情况下应不超过 2 个)

限制函数参数数量很有必要,这么做使得在测试函数时更加轻松。过多的参数将导致难以采用有效的测试用例对函数的各个参数进行测试。

应避免三个以上参数的函数。通常情况下,参数超过两个意味着函数功能过于复杂,这时需要重新优化你的函数。当确实需要多个参数时,大多情况下可以考虑这些参数封装成一个对象。

JS 定义对象非常方便,当需要多个参数时,可以使用一个对象进行替代。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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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功能的单一性

这是软件功能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功能不单一的函数将导致难以重构、测试和理解。功能单一的函数易于重构,并使代码更加干净。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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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名应明确表明其功能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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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应该只做一层抽象

当函数的需要的抽象多于一层时通常意味着函数功能过于复杂,需将其进行分解以提高其可重用性和可测试性。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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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重复的代码

永远、永远、永远不要在任何循环下有重复的代码。

这种做法毫无意义且潜在危险极大。重复的代码意味着逻辑变化时需要对不止一处进行修改。JS 弱类型的特点使得函数拥有更强的普适性。好好利用这一优点吧。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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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默认参数精简代码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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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Object.assign 设置默认对象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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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使用标记(Flag)作为函数参数

这通常意味着函数的功能的单一性已经被破坏。此时应考虑对函数进行再次划分。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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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副作用

当函数产生了除了“接受一个值并返回一个结果”之外的行为时,称该函数产生了副作用。比如写文件、修改全局变量或将你的钱全转给了一个陌生人等。

程序在某些情况下确实需要副作用这一行为,如先前例子中的写文件。这时应该将这些功能集中在一起,不要用多个函数/类修改某个文件。用且只用一个 service 完成这一需求。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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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写全局函数

在 JS 中污染全局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实践,这么做可能和其他库起冲突,且调用你的 API 的用户在实际环境中得到一个 exception 前对这一情况是一无所知的。

想象以下例子:如果你想扩展 JS 中的 Array,为其添加一个 diff 函数显示两个数组间的差异,此时应如何去做?你可以将 diff 写入 Array.prototype,但这么做会和其他有类似需求的库造成冲突。如果另一个库对 diff 的需求为比较一个数组中首尾元素间的差异呢?

使用 ES6 中的 class 对全局的 Array 做简单的扩展显然是一个更棒的选择。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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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函数式编程

函数式的编程具有更干净且便于测试的特点。尽可能的使用这种风格吧。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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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装判断条件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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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否定情况”的判断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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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条件判断

这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

大多人听到这的第一反应是:“怎么可能不用 if 完成其他功能呢?”许多情况下通过使用多态(polymorphism)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

第二个问题在于采用这种方式的原因是什么。答案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保持函数功能的单一性。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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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类型判断(part 1)

JS 是弱类型语言,这意味着函数可接受任意类型的参数。

有时这会对你带来麻烦,你会对参数做一些类型判断。有许多方法可以避免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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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类型判断(part 2)

如果需处理的数据为字符串,整型,数组等类型,无法使用多态并仍有必要对其进行类型检测时,可以考虑使用 Type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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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过度优化

现代的浏览器在运行时会对代码自动进行优化。有时人为对代码进行优化可能是在浪费时间。

这里可以找到许多真正需要优化的地方arrow-up-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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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无效的代码

不再被调用的代码应及时删除。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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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和数据结构

使用 getters 和 setters

JS 没有接口或类型,因此实现这一模式是很困难的,因为我们并没有类似 publicprivate 的关键词。

然而,使用 getters 和 setters 获取对象的数据远比直接使用点操作符具有优势。为什么呢?

  1. 当需要对获取的对象属性执行额外操作时。

  2. 执行 set 时可以增加规则对要变量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3. 封装了内部逻辑。

  4. 在存取时可以方便的增加日志和错误处理。

  5. 继承该类时可以重载默认行为。

  6. 从服务器获取数据时可以进行懒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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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象拥有私有成员

可以通过闭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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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 (SRP)

如《代码整洁之道》一书中所述,“修改一个类的理由不应该超过一个”。

将多个功能塞进一个类的想法很诱人,但这将导致你的类无法达到概念上的内聚,并经常不得不进行修改。

最小化对一个类需要修改的次数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一个类具有太多太杂的功能,当你对其中一小部分进行修改时,将很难想象到这一修够对代码库中依赖该类的其他模块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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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闭原则 (OCP)

“代码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易于扩展,难于修改。”

这一原则指的是我们应允许用户方便的扩展我们代码模块的功能,而不需要打开 js 文件源码手动对其进行修改。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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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斯科夫替代原则 (LSP)

“子类对象应该能够替换其超类对象被使用”。

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个父类和一个子类,当采用子类替换父类时不应该产生错误的结果。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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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隔离原则 (ISP)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在 JS 中,当一个类需要许多参数设置才能生成一个对象时,或许大多时候不需要设置这么多的参数。此时减少对配置参数数量的需求是有益的。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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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反转原则 (DIP)

该原则有两个核心点:

  1.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他们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接口。

  2. 抽象接口应该脱离具体实现,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接口。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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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S6 的 classes 而不是 ES5 的 Function

典型的 ES5 的类(function)在继承、构造和方法定义方面可读性较差。

当需要继承时,优先选用 classes。

但是,当在需要更大更复杂的对象时,最好优先选择更小的 function 而非 classes。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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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链

这里我们的理解与《代码整洁之道》的建议有些不同。

有争论说方法链不够干净且违反了德米特法则arrow-up-right,也许这是对的,但这种方法在 JS 及许多库(如 JQuery)中显得非常实用。

因此,我认为在 JS 中使用方法链是非常合适的。在 class 的函数中返回 this,能够方便的将类需要执行的多个方法链接起来。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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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组合模式而非继承

在著名的设计模式arrow-up-right一书中提到,应多使用组合模式而非继承。

这么做有许多优点,在想要使用继承前,多想想能否通过组合模式满足需求吧。

那么,在什么时候继承具有更大的优势呢?这取决于你的具体需求,但大多情况下,可以遵守以下三点:

  1. 继承关系表现为"是一个"而非"有一个"(如动物->人 和 用户->用户细节)

  2. 可以复用基类的代码("Human"可以看成是"All animal"的一种)

  3. 希望当基类改变时所有派生类都受到影响(如修改"all animals"移动时的卡路里消耗量)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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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一些好的覆盖工具arrow-up-right

一些好的 JS 测试框架arrow-up-right

单一的测试每个概念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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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

用 Promises 替代回调

回调不够整洁并会造成大量的嵌套。ES6 内嵌了 Promises,使用它吧。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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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ync/Await 是较 Promises 更好的选择

Promises 是较回调而言更好的一种选择,但 ES7 中的 async 和 await 更胜过 Promises。

在能使用 ES7 特性的情况下可以尽量使用他们替代 Promises。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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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处理

错误抛出是个好东西!这使得你能够成功定位运行状态中的程序产生错误的位置。

别忘了捕获错误

对捕获的错误不做任何处理是没有意义的。

代码中 try/catch 的意味着你认为这里可能出现一些错误,你应该对这些可能的错误存在相应的处理方案。

反例:

正例:

不要忽略被拒绝的 promises

理由同 try/catch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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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化

格式化是一件主观的事。如同这里的许多规则一样,这里并没有一定/立刻需要遵守的规则。可以在这里arrow-up-right完成格式的自动化。

大小写一致

JS 是弱类型语言,合理的采用大小写可以告诉你关于变量/函数等的许多消息。

这些规则是主观定义的,团队可以根据喜欢进行选择。重点在于无论选择何种风格,都需要注意保持一致性。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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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用函数的函数和被调函数应放在较近的位置

当函数间存在相互调用的情况时,应将两者置于较近的位置。

理想情况下,应将调用其他函数的函数写在被调用函数的上方。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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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只对存在一定业务逻辑复杂性的代码进行注释

注释并不是必须的,好的代码是能够让人一目了然,不用过多无谓的注释。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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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代码库中遗留被注释掉的代码

版本控制的存在是有原因的。让旧代码存在于你的 history 里吧。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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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版本更新类型注释

记住,我们可以使用版本控制。废代码、被注释的代码及用注释记录代码中的版本更新说明都是没有必要的。

需要时可以使用 git log 获取历史版本。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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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位置标记

这些东西通常只能代码麻烦,采用适当的缩进就可以了。

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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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在源文件中写入法律评论

将你的 LICENSE 文件置于源码目录树的根目录。

反例: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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